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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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共表彰200个集体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自治区共有5家单位上榜,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位列其中。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开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新局面。2014年,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将执法职权、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制度上保证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和意识。2017年在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了《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试点单位、配备了相应执法设备。2018年制定了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全过程记录规定》《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并在全系统工作中全面推行。
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推动了城管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
全面推行街长制。设置街长386名,建立了覆盖全域的管理责任体系;出台《城市主次干道(路)容貌秩序管理标准》《背街小巷环境品质提升导则》等管理标准,切实做到用标准引领管理服务、规范行政行为、考核评价工作成效。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度。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城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做精做优“一码通办”,将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3个、7个工作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及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实行即时办理。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姬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