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月全市新能源累计发电量55.6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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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1-4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1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84%;全市累计发电量274.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3%。其中,新能源累计发电量55.6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的20.29%。
从地区用电情况看,1-4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1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84%,其中工业用电量294.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4.15%。全社会使用电网电量213.98亿千瓦时,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79.68亿千瓦时,厂用电17.36亿千瓦时。
1-4月份,我市全社会累计用电量按产业分,第一产业505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1.2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16%;第二产业294.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4.3%;第三产业9.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35%。
从地区发电情况看,截至2023年4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1761.42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068.42万千瓦,新能源装机693.01万千瓦,占全市装机容量的39.34%,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装机分别为468.95万千瓦和224.06万千瓦,光炽将军尧光储电站新并网储能项目7.8万千瓦。
此外,1-4月份,全市累计发电量274.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3%。其中,火电累计发电量218.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3%;新能源累计发电量55.6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的20.29%,同比增长20.35%,火电发电量:新能源发电量为3.93∶1。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发电量分别为46.04亿千瓦时和9.5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22.51%和10.9%。
(记者:张婷婷;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王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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