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解热镇痛药等紧缺药品实行拆零销售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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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稀土高新区食药工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近期,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和患者数量增加,部分防疫药品供应在短期内面临较大的压力,针对解热镇痛药(俗称“退烧药”)需求量激增的状况,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严防个人盲目囤药,避免药品浪费,现就解热镇痛药品拆零销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费者在零售药店购买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的单方和复方口服制剂等解热镇痛药品以及其他紧缺防疫药品实行拆零销售,顾客单人单次购买以上退烧药品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只能购买1瓶),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5人份。
二、零售药店在拆零销售退烧药时,要灵活选择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药品说明书信息(包括药品说明书电子照片或复印件),提醒消费者服用药品有关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要严格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记录,严防药品污染,保证药品质量。
三、全市药品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努力争取货源,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四、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拆零销售过程中不得借机捆绑销售、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销售,严厉打击倒卖“二手药”等回收药品违法行为。
五、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解热镇痛药安全用药宣传,引导群众合理用药,按需购药,不盲目囤药,守护好群众身体健康。
此通知为临时应急措施,解热镇痛药市场供应紧缺得到缓解后,可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常规销售或拆零销售。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关键词: 解热镇痛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市场监管